为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,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斗争,加强廉政建设监督和考核,本着党委的主体责任、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的原则,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现印发给全院教师,请各系、各部门、实验室(中心)认真贯彻执行,使学院形成风清、气正、劲足的氛围,切实推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。
一、 组织机构:
组长:徐若虹 李宝库
副组长:田国胜 万君
成员:周峰 王健 张芳 佟莹 高维 董志静
二、 责任内容:
1.党委书记对党委下所属部门负总责:对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;组织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;开展廉政文化建设,组织师生的廉政教育和理论学习;小金库的清理;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、各支部党建经费的审核等工作负责。
2.经理对学院行政下属部门的廉政建设负总责:包括办公室、研究生管理、科研管理,负责各个部门的小金库清理、资金审批,经费审核等工作
3.教学副经理对教学部门和两个系教学工作负总责:包括对实习经费审核、教学任务安排、小金库的清理等工作负责
4.副书记对员工管理部门的廉政建设负总责,包括对员工活动的经费审核、员工奖贷困补人员的确定等工作负责。
三、 具体要求:
党委主体责任:党委对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。
党政同责:党委和行政共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一岗双责:每个人在承担自己所负责工作的同时,也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。
1.各位领导负责对所属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,确保各部门教师遵章守纪,杜绝不正之风。
2.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做好传达、贯彻、安排、部署工作、做好监督和反馈。
3.对学院各位领导、老师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做到不漏报 不瞒报 不误报。
公司党委
2016年1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