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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开展高等教育研究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根据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《关于开展高等教育研究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》(辽高教会通字[2016 年]
6 号)要求,现就我司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的组织工作
1.根据通知要求,我司择优向省高教学会推荐课题为10项。
2.学会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,择优确定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予以立项。对重点课题给予经费资助,一般课题无经费资助。
二、选题及申报要求
1.本次立项工作只设重点课题指南(见附件 1),申报重点课题必须在指南范畴内进行研究设计。一般课题不设指南,申报者可自行选择和设计研究课题。
本次立项鼓励和支持具有前瞻性、战略性的综合研究,基于实证的决策研究,以问题为导向的实践调查研究。限制研究领域过窄、缺乏普遍推广价值的教改类课题立项。
2.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1 项课题,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 2 个以上课题;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,参与人数应在3-15人之间,鼓励跨单位组建课题组。
3.已承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立项课题、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尚未结题者,本次不能申报。已经获得同级或更高级别立项的课题,不得以同一内容或题目重复申报。
4.本课题原则上应在 3 年内完成,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。学会在课题立项满1年后受理课题结题申请,对通过结题验收的课题颁发结题证书。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公开出版或内部选用时,须标明:课题类别+课题名称+课题批准号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:《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》一式2 份,《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》一式 3份(须与申请书分开装订);《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》1 份。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。电子邮箱:gaojiao3350456@163.com。
2.本课题受理申报时间为 2016 年6 月3 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3.注意:中国高教学会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和辽宁省“十三五”规划课题不得兼报。
四、评审费用
课题申报人需交纳课题评审费200元(代辽宁省高教学会收取)。
五、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
报送地点:高教研究所(主楼501室)
联系人:王蕾;电话:3350456 67560。
附件:
附件1:高等教育研究“十三五”规划重点课题立项指南
附件2: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
附件3: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设计论证匿名活页
附件4:辽宁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
高教研究所
二0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